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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分类政策

【解读】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问答(二)

上传时间:2021-09-23 点击量:18250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下称《办法》)自2020年4月28日起施行以来,受到投资者的广泛关注,关于《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您可能有这些疑问:

1.哪些投资者需要签署新的《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答:(1)需要签署新的《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的普通投资者包括两类:一是符合条件的新增普通投资者;二是希望参与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申购、交易的存量普通投资者。

(2)专业投资者无需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普通投资者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已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亦无需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2.我是《办法》实施前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存量普通投资者,创业板实施注册制后,我只想参与非注册制创业板股票交易,是否还需要签署新的《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答:不需要。创业板实施注册制后,对于存量普通投资者:

(1)若只想参与非注册制创业板股票交易,不需要签署新的《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2)若准备参与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申购、交易,则需要签署新的《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3.我是普通投资者,我能在家远程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吗?

答:可以。普通投资者可以通过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证券公司。

4.我是普通投资者,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后,是否还要经过2个、5个交易日的冷静期才能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答:不需要,《办法》已取消了2个、5个交易日的冷静期要求。目前,普通投资者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后,证券公司可以直接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权限开通后,投资者即可进行创业板交易。

5.普通投资者签署《创业板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答:签署《创业板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内容,充分了解创业板投资风险。同时,应当知晓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创业板交易的所有风险。

此外,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充分知悉和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创业板交易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温馨提示:要充分了解创业板改革后制度规则的变化及风险特征,尽早签署新版风险揭示书,理性参与投资。有关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详细规定,您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了解相关信息。 

免责声明:本栏目信息仅为投资者教育之目的,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投资者参与创业板投资,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