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指经当事人同意,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设立的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法律服务中心)通过沟通、疏导、劝解等方式,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活动。
调解流程为:
1.申请及登记:申请人可以通过在线调解平台、邮件、现场等法律服务中心认可的方式提出调解申请。申请调解时应当提交调解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并保证相关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法律服务中心收到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后,材料完整的及时予以登记。
2.征询及通知:调解申请登记后,法律服务中心于三日内征询被申请人意见,被申请人收到征询通知后应当于十日内答复。
被申请人为证券期货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接受投资者调解申请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法律服务中心于登记后三日内向被申请人发送纠纷调解通知函。
法律服务中心收到被申请人是否参与调解的答复后,于二日内通知当事人受理结果。
3.选择调解员:纠纷受理后,确定调解程序。法律服务中心通知双方当事人于五日内协商选定调解员;当事人协商选定不成的,由法律服务中心二日内指定。
4.调解程序:法律服务中心受理的纠纷,可以适用下列调解程序:
(一)简易程序:由一至二名调解员组织调解,在调解员确定后十五日内完成,届期尚未完成的,可延期不超过十日。
(二)普通程序:由一至三名调解员组织调解,在调解员确定后二十日内完成,届期尚未完成的,可延期不超过二十日。
(三)疑难复杂程序:由二至五名调解员组织调解,在调解员确定后六十日内完成,届期尚未完成的,可延期不超过六十日。
(四)小额速调程序:由二至三名调解员组织调解,在调解员确定后九日内完成。
5.签署协议:调解成功的,调解员可以组织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及时履行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的约定,法律服务中心或调解站可以对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法律服务中心或调解站可以协助当事人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