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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关于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证券公司或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上传时间:2025-07-08 点击量:143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证券公司或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