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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期货】标准合约

上传时间:2023-06-15 点击量:8780 来源:《走进期货》

我们知道,一份购销合同 (合约) 涉及多个要件,最主要的要件有:(1) 商品名称及质量等级;(2) 商品计量单位及数量; (3) 交货日期;(4) 交货地点;(5) 价格。

买卖双方一对一订立合同 (合约) 时,上述要件都可以谈判。显然,这种因人而异的合约是非标准的。

所谓标准合约,是指交易者在交易所进行买卖时,合约的上述要件中除第五条价格外,都由交易所预先统一规定。比如,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买卖铜期货合约,交易所规定: 每一个合约的数量是 5 吨。质量为标准阴极铜[符合国标 GB/T467 -2010 中1 号标准铜 (Cu - CATH -2) 规定,其中主成分铜加银含量不小于 99.95%],替代品可以是: 阴极铜,符合国标 GB/T467 -2010 中A 级铜 (Cu - CATH -1) 规定,或符合 BS EN1978: 1998 中 A 级铜(Cu - CATH-1) 规定。交割地点为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交割日期为合约月份最后交易日 (通常是 15 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春节月份等最后交易日交易所可另行调整并通知) 之后的连续 5 个工作日。这样一来,买卖双方在交易之前就已明确知道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例如,某交易者在3 月5 日卖出10 张6 月份的合约,这意味着他应该在6 月15 日之后的5 个工作日内将 50 吨符合质量要求的铜的标准仓单提交给交易所,由交易所负责交给买方,同时由交易所负责将全部货款付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