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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86服务平台投资者保护案例 第十二期:正确认识基金风险等级

上传时间:2024-06-05 点击量:684 来源: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案例】投资者在某支付软件浏览理财页面时,被基金产品推荐所吸引,观察到某只基金产品在近6个月净值稳中有涨,风险等级显示为R2,投资者便购买了该产品。在投资者购买后,该基金净值持续下跌超过20%,投资者认为亏损幅度过大,与其风险等级不相符合。

【相关规定】

根据《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专业投资者之外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可以从事基金交易活动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基金募集机构要按照风险承受能力,将普通投资者由低到高至少分为 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C3C4C5 五种类型。第三十八条规定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要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至少划分为:R1R2R3R4R5 五个等级。第四十四条规定基金募集机构要根据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建立以下适当性匹配原则:(一)C1 型(含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 R1 级基金产品或者服务;(二)C2 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 R2 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三)C3 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 R3 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四)C4 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 R4 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五)C5 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所有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中证保博士提示投资者:

R2级别的基金产品一般被认为属于中低风险的稳健性基金产品。但风险等级是一个相对参考,不是本金的保障,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投资产品。